本站所列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均属于原创者所有,初衷是为大家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参考和学习交流之用。

毕业设计我帮你

论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

论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

本论文通过对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论述,对各个国家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进行研究,以及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分析,立足于中国实践,通过分析现状,找到我国环境侵害救济在环境法理论,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社会与保险救济等方面所面临的困境,并针对这些困境提出

如需购买请QQ扫描右边二维码或者加QQ 3449649974 咨询 毕业设计(论文)代做请加QQ 2269757180 微信号:bylwwwww

无图片信息!

详细描述

论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
1文献综述
1.1本课题国外研究进展
根据“有权力就有保护,有损害必有救济”的原则,各国对于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方法是以损害赔偿和排除侵害为其主要形式的。英美法系国家是以加害行为来概括环境侵害的,是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其救济方法侧重于损害是累积型。同时为了弥补仅靠损害赔偿有时难以满足权利得以周全保护的需求,于是出现了“部分排除侵害制度”,主张采取并非完全的排除侵害。之后为了维护企业的运转,不致因排除侵害停产关闭,又提出了“代替排除侵害的赔偿制度”。
大陆法系的德国是以“干扰侵害”来概括环境侵害的,其属于所有权的范畴,强调利用共同关系和相邻关系,其救济方法偏重于排除侵害。但是单纯使用排除侵害,难免会限制企业活动,有碍于生产发展。为了调和这个矛盾,于是在德国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上便形成了以下内容:一是为维护共同发展所必要的绝对容忍,二是损害赔偿请求的救济。
大陆法系的日本,是以“公害”一词来概括环境侵害,其在民事救济上与众不同,将排除侵害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适用。在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适用上采取开放态度,对于排除侵害请求权则限于法律明文确认的支配权。
1.2本课题国内研究进展
关于环境污染侵害,我国民事立法和环境立法使用“环境污染损害”和“环境污染危害”的概念。这两个概念虽然科学的把握了“环境”这一媒介物,但在表述环境侵害的原因事实方面,只注意到了“污染”,而疏忽了环境破坏,更未指出其真实内涵。
我国的环境法在对环境侵害的归责方面,采用的是无过失责任原则。根据我国环境法,在环境污染损害中,只要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也不管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是否违法,行为人都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环境侵害目前的救济,可归纳为三类。一是自发救济,如受害者与致害者的协商解决;二是管理救济,如环保部门的协调解决;三是法律救济,如司法救济,行救济和刑事救济;这三类救济并不独立存在和独自运用,因为它们并不存在自成体系的适用条件和严密规范的操作规则,从而使其在实践应用上带来诸多不便。
我国对于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方法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根据《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等的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十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但是对于环境侵权行为,它不一定完全适用。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十种责任形式,其适用于环境侵害民事救济上的主要有:排除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这些形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由于我国立法方面的缺漏及法律内部制度协调性不够,同时由于环境侵害表现出不同于一般的侵害的特点,使得我国当前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制度存在明显不足,尤其是关于环境民事诉讼的规定存有众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严重阻碍了对当事人环境权利的保护以及对环境侵害加害方的及时阻止和有效地制裁。
2课题背景及开展研究的意义
2.1课题背景
环境是人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场所,人类的存在与环境一刻也不能分离。然而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日益严重的的环境污染问题引发了人们的高地重视。环境侵害是现代环境损害行为之一,与传统的环境侵权不同,环境侵害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由于其独有的性质与内涵决定了环境侵害救济必然与传统的救济途径有所区别。由于我国立法方面的缺漏以及法律制度内部的协调性不够,同时由于环境侵害的表现不同于一般侵害的特点,使得我国当前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制度存在明显不足,尤其是关于环境民事诉讼的规定存在众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光是依靠传统的救济途径来解决新兴的环境侵害问题明显会力不从心,结果必然导致公民的环境权益和公共权益难以得到合适的保障。
2.2研究意义
针对各个国家对于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救济方式进行讨论研究,使得我们更清晰的认识到环境污染,环境侵害的严重性以及我国对于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的不足之处,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环境侵害救济制度。
我国现行的环境侵害救济途径主要运用刑法,行政法,民法等多种手段相综合的方式,具有合理性和先进性。但愈演愈烈的环境灾害频繁发生从时间的角度考察我们选定这种救济模式的实用性。本文的目的在于,在对各个国家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救济制度方式进行研究,然后针对性的提出我国环境侵害救济中存在的问题与困境,务必将这些问题的原因从本质方面挖掘出来,然后与现实情况相结合,进而完善环境侵害救济制度,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我国环境侵害领域中,确认无过失责任原则,它可以充分发挥民法的救济功能,对于环境污染与治理问题,还能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一些相关基础理论,了解环境侵权产生原因,明确对环境侵权进行民事救济的重要性,为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完善提供建议,有助于完善我国的相关规定。
3研究方法、内容及预期目的
3.1研究方法
本首先主要采用的是文献研究的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文献分析法:开始大量查阅相关文献获取资料,然后对搜集而来的文献进行分析并摘选自己适用的部分,对文献资料的有关历史背景及研究对象能形成一般的印象,对自己的研究课题的方向有大概地、正确地了解.
比较分析法:通过对不同学者的研究及其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并综合得出自己的结论,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
归纳分析法:通过归纳各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的相关立法和规定,来更好地讨论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制度。
3.2研究内容
    本文内容主要是围绕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为中心所开展的讨论以及研究。
    首先介绍环境侵害的基础理论和概念。本部分主要介绍环境侵害的概念和特征,通过对相关文献内容的研究,明确环境侵害的基本含义。
     接着研究各国的环境侵害民事救济制度。本部分主要研究分析各个国家的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制度方式。   
     然后分析我国环境侵害民事救济中面临的困境。本部分主要分析有关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方式,以及面临的困境,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完善我国环境侵害救济制度的法律对策。
3.3预期目的
本论文通过对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论述,对各个国家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进行研究,以及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分析,立足于中国实践,通过分析现状,找到我国环境侵害救济在环境法理论,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社会与保险救济等方面所面临的困境,并针对这些困境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及相关的立法建议,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侵害救济制度,让我国对于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制度更加完善,然后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
目     录
1文献综述 2
1.1本课题国外研究进展 2
1.2本课题国内研究进展 2
2课题背景及开展研究的意义 4
2.1课题背景 4
2.2研究意义 4
3研究方法、内容及预期目的 6
3.1研究方法 6
3.2研究内容 6
3.3预期目的 6
4.进度安排 7
参 考 文 献 8
指导教师意见 9
参 考 文 献
[1]刘颖.环境侵害及其民事救济[J]. 《重庆环境科学》, 2001(01):6-7.              [2]陈泉生.环境法学基本理论[M].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
[3]刘润发.论环境侵权及其救济[D]. 中南林学院, 2003.
[4]刘小勤.论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诉讼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重构[J]. 法制与经济旬刊, 2008(9).
[5]李艳芳.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4(06).
[6]向前.论我国环境侵害救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J]. 生产力研究, 2009(6):25-30.
[7]李时.我国环境侵害救济中的困境及法律对策[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12 .   [8]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9]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0]王宗梅.环境侵权民事救济研究[D].山东:山东经济学院,2011. 
[11]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12]那艳华.论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06.
[13]贺慧春.中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D].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 .
[14]常纪文.王宗廷.环境法学[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305
[15]傅剑清. 论环境侵害救济的立法困境及其突破[J]. 法律适用, 2010(Z1).
[16]吕忠梅.环境法新视野[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
[17]郭金虎.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5 .
[18]吴宇. 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C]//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一). 2006.
[19] Wang M Y. The 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US Nuisance Law for the Remedies of Environmental Torts[J]. Political Science & Law Tribure, 2003.
[20] Brennan T A. Environmental Torts[J]. Vand.l.rev, 1993, 46(1):1-73.
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