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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检查院实习体会

www.bysj580.com / 2020-11-13
雨花区检查院实习体会
摘要与关键词
关键词:检察院、办案体会、侦查监督科
经过实习,导师的教诲,使我们快速的融入了侦查监督科的学习中,在这里我们接触到许多刑法案例,也接触过许多文书。同时我们也倍感自身的法律知识的不足,明确以后发展中须要不断学习和不断的实践,法律是一门高标准的学问,所涉及的范围相当的广,当然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也会倍感骄傲,使我们更有激情,更努力的提高自身的知识不足,也使我们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操作技能。
感谢一路陪伴我们的老师,因为您们的帮助,使我们的进步更加突出,我们的专业知识有了更大的提高。
 
一、前言
经历了两年半的全日制法律课程的学习,今天终于离开了枯燥的书本,来到了实践中。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来到了雨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6周的实习生话。为了加强我们的法律专业知识,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在实习中不仅巩固了我们所学的专业知识,将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更为直观的联系。同时我们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学校交流的过程中,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检察院的工作对于整个案件的开始与结束以及后续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公正严谨的法律工作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以及中华民族的法制化建设更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直面案例和当事人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了面对当事人应该严肃认真,对待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要有细心严谨的态度。
以上的使我们更加细化的认识到了课堂上学习的有关检察院工作的相关规定的实际情况。通过亲身实践知道了自身的不足,对法律事业的敬畏和向往之心俱增,结合自身对自己的日后工作也有的新的认识与规划,加强了我们对法治社会的认可和向往。
二、实习概况
来到检察院后, 这在里的6周里,我们每个人都严格要求自己,在检察院我们代表的是民院的学生,要树立好民院学生的形象与素质;在外办理案件时,我们代表的是检查人员,更要细心严谨,我们代表的是检查人员,要为人民服务。在检察院,我们主要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期间我们服从安排,积极努力的参与工作,虚心向指导老师求教,掌握侦查监督部门的工作内容,结合专业认真学习,对平时所学知识进行补差补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律素养。并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社会技能,从而进一步促进自己。在面对犯罪嫌疑人时严肃认真,不偏不倚,做好讯问人的本分。在分析案件时站在不同的立场对其心态进行解读,始终坚持维护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大前提对待问题,但也绝不会出现对犯罪嫌疑人的偏激思想,从而影响整个案件的公正性。
在实习过程中,参与了许多案件的提审工作及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处理,认真学习了有关批准逮捕与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由于实习期是2012年到2013年的过度期间,在2013年写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68条经2012年第二次刑诉法修改后适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88条.明确了批捕与不批捕的标准,了解了在此方面的工作流程。参加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学习,认真对比了之前的刑诉法,在实践中也适用与修改后的刑诉法,使我们更加深刻的掌握了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三、实习的主要内容
1.学习侦查监督科的具体规定:
进入侦查监督科,指导老师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给了我们一些有关侦查监督科的书籍和资料学习。经过认真的学习我们对侦查监督科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侦查监督科的工作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由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经过检查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
2.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
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帮助老师打印有关案卷的材料等。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翻阅卷宗。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通过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
3.审查阅卷
在仔细阅读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侦察卷宗后,我们和指导老师来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实习这一个月多月里,每次去看守所提讯,我们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讯问笔录。在制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批捕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在讯问中,指导老师以义正严词的语气和循循善诱的讯问方式,使犯罪嫌疑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与检察官配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出悔过自新的态度。作为记录员的我,在学习的同时尽量记录下每一句与案情相关的话。在提审结束后,在老师的指导下,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书证物证制作审查报告,现在已经掌握了审查报告的模式,要求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后来的审查报告都由我们自己来完成。在协助办案中,我们亲身经历,感受十分深刻,体会到了检查人员时时处在待命状态,对工作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懈怠。也培养我们极好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工作态度。
法律文书的写作。实习期间,写得最多的法律文书是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还有其他文书,如询问提纲等。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有专门的各式,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三、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四、需要说明的问题;五、处理意见。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
    在阅卷、编写审查意见书后,检察院就会派检察员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检察院提审,在检察院的办案程序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检察院提审是指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问,提审过程中,检察员会对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进行确认。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做的笔录,确定犯罪事实的真实性,然后就是确定证据的来源的合法性,最后由犯罪嫌疑人亲自核对签字无误。
在检察院的实习阶段,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经常有机会参加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第一次和老师去看守所提审之前,老师告诉我,在提审前必须做好准备,首先,自己必须通过公安机关转交的询问笔录把案情熟悉,了解整个案件的犯罪过程,及其中相关证据的种类及来源。其次、就是在提审开始之前想好在提审过程中应该问些什么问题。最后、就是提前想好在提审过程中可能遇见的问题,想好如何应对。当然我们每次出动,都需要注意着装和言辞,因为每一次出去提审,我们都是代表着侦查监督科,都是佩戴着侦查监督科的服装。到了监狱时,我们还要出示证件以及我们还需要填写证书,交给狱警,同时在每次提审完毕后,我们都要把证书拿回,把证件拿回。在这期间,我们需要不断的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尤其是对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每一步的具体操作,都与刑事诉讼法有关,同时我们也要对实体法的认识提升,因为只有对各个犯罪含义和界限明确了,我们就可以直接提审犯罪嫌疑人关于所涉及的犯罪以及是否构成,是否存在过失、故意或重大过失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罪罚情节,也有利于侦查监督科就公安机关提及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证据不充分情况,进而更好的做出是否逮捕的需要。这是一个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实习内容,每一步都应当努力认真的完成,做到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材料。
 
四、结语
经过了在检察院的实践和学习,我们深刻的理解到检察院侦查科的职责和工作服务范围,对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认知程度加深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与人脉,加深了自身的实践能力,同时对团队人员一同分析讨论案件有了深刻体会。严谨、细腻、团队是做好工作的优秀工作态度。
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中,也体现出我们自身的不足,主要的有四个方面:
(1)、专业知识不牢固,尤其是对刑法的知识框架的理解和刑法分则的罪刑法定以及罪行相适应的运用不熟悉,在处理案件时不能很快的想到相应的法律条文规定。
(2)、应变能力差,运用法律知识不灵活,在指导老师不在是情况下不能很好的处理问题。
(3)、缺乏交流,在实习期间只在自己部门工作,对其他部门的事务只是了解部分。
(4)、不善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缺少主动表达主见的意识。
 
五、参考文献
1.《合同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三版】2009
2.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法》(第五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刑法原理与实务》(第二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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